1、对保险保障基金公司的应税凭证,有哪些印花税优惠政策?对保险保障基金公司下列应税凭证,免征印花税:1.新设立的资金账簿;2.在对保险公司进行风险处置和破产救助过程中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3.在对保险公司进行风险处置过程中与中国人民银行签订的再贷款合同;4.以保险保障基金自有财产和接收的受偿资产与保险公司签订的财产保险合同;对与保险保障基金公司签订上述产权转移书据或应税合同的其他当事人照章征收印花税。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执行。
2、税务机关什么情况下可以拒绝企业提交的预约定价安排谈签意向?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预约定价安排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可以拒绝企业提交谈签意向:1.税务机关已经对企业实施特别纳税调整立案调查或者其他涉税案件调查,且尚未结案的;2.未按照有关规定填报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3.未按照有关规定准备、保存和提供同期资料;4.预备会谈阶段税务机关和企业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3、税务调取企业账簿有什么规定?按照《征管法》规定:税务机关有权调取企业账簿,但必须出具相关手续,否则属于越权。调取账簿也有时限要求,调取当年账簿应在30天内归还,调取以前年度账簿应在3个月内归还。(具体咨询税务机关)。
4、公司将屋顶出租给别的单位搭铁架用作信号接收,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几个业务问题的解释与规定》的规定,关于“房产”的解释,“房产”是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变电塔、油池油柜、酒窖菜窖、酒精池、糖蜜池、室外游泳池、玻璃暖房、砖瓦石灰窑以及各种油气罐等,不属于房产。因此企业单纯地出租屋顶,不具有房屋形态,不需要缴纳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