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亳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7月20日印发《2020年支持新兴工业强市建设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实施细则适用于市级财政支持新兴工业强市建设专项资金的管理。其中提出,新认定的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市财政一次性奖励50万元。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所涉及具体内容如下,安徽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奖励文件如下:
对经国家、省认定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对市内研制和市内示范应用单位,市财政分别给予50万元、10万元奖励;对新获得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的企业,市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新获得省认定的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市财政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新认定的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市财政一次性奖励50万元;通过国家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的企业,市财政一次性奖励20万元;新认定省级信息消费创新产品、信息消费体验中心的,市财政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新获得、省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企业,市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10万元;对首次进入安徽省重点软件企业名单的企业,市财政给予20万元的奖励;对经评估实现初级登云、深度登云的企业。
来源:安徽省亳州市